首页 >> 本科生教育 >> 政策规章 >> 正文

土木工程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细则(2017年修订)

发布日期:2017-06-07点击:[]

土木工程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细则

 

根据《华侨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修订)》(华大教〔201367号)、《关于转专业的补充规定》(教务〔20159号)和《关于本科学生转专业补充规定的通知》(华大教〔201564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结合土木工程学院实际办学情况,制定转专业工作细则。

一、转专业受理对象:本科一年级学生

二、申请条件:申请条件原则上除满足教务处规定的申请转专业相关条件之外,还需符合以下要求:

1、境内生转专业的具体规定

1)高考成绩:根据《华侨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从招生录取分数高的专业转到录取分数低的专业从宽,反之从严。”因此,按照教务处的文件精神,申请转入土木工程学院的学生,高考分数不低于该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入学年份转入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10分。

2)绩点成绩:申请转入土木工程学院土木工程专业的学生在原专业的绩点成绩不低于3.8,且在原专业的绩点排名位于专业前15%;转入土木工程学院其他专业的学生在原专业的绩点成绩不低于3.6,且在原专业的绩点排名位于专业前20%

3)转出和转入人数均控制在当年该专业实际招生人数的10%以内(含本学院学生转出和转入本学院其他专业的)。

2、境外生转专业的具体规定

1)从招生录取分数高的专业转到录取分数低的专业从宽,从招生录取分数低的专业转到录取分数高的专业从严。

2)转入学生绩点成绩一般要求不得低于3.0

3、本学院内学生转专业的具体规定

1)从土木工程专业申请转入本学院其他专业。若学生确有需求,转专业更能激发学习兴趣或专业特长的,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学院讨论决定。

2)不属于第1种情况的学院内转专业。申请此类转专业的学生除满足高考成绩要求外,绩点排名要求位于原专业的前5%

三、办理程序

1. 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华侨大学转专业申请表》,经转出、转入学院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核批准。

2. 申请转出土木工程学院的学生经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同意后,提交转入学院审批。申请转入土木工程学院的学生需经学院组织的面试,进行德、智、体和心理素质的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3. 每学年第二学期第十八周周一至周三集中受理转专业申请。

4. 咨询受理办公室:厦门校区教学楼 C5-302办公室。

土木工程学院

201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