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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4-2015学年本科学生校级荣誉称号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0-28点击:[]

 

各班级:

根据《华侨大学本专科学生荣誉称号授予办法》(20148月修订)文件精神,我院拟于近期评选2014-2015学年校级荣誉称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种类

(一)个人荣誉称号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二)集体荣誉称号

华侨大学先进班级。

二、评选比例和奖励办法

(一)个人荣誉称号

1.三好学生(境内):符合条件的班级至多推荐2名,学校授予荣誉证书。

3.三好学生(境外):符合条件的班级至多推荐1名,学校授予荣誉证书。

4.优秀学生干部:符合条件的班级各推荐1名,三委一社共推荐3名,学校授予荣誉证书。

5.优秀境外学生干部:符合条件的班级各推荐1名,学校授予荣誉证书。

(二)集体荣誉称号

校级先进班级:根据学校下达的评选指标进行,学校授予荣誉证书,奖励1500/班。

三、评选条件

(一)个人荣誉称号

1.校级三好学生:①获得当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华侨大学奖学金(不含综合成绩优秀学生奖学金、厦航奖学金);②当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名列班级前10%(境外生前20%);③《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④在上述基础上,参加校级及以上各类科技创新竞赛或学科竞赛获奖者可优先评选。

3.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境外学生干部):①担任学生干部期满一年;②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成绩名列班级前30%(境外生50%),学年学习成绩名列班级前40%(境外生50%);③社区表现分不在本楼幢后30%或表现分不低于98分且无违规违纪行为;④工作积极负责,有全局观念、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能密切联系同学,敢于同各种违法违纪现象和歪风邪气作斗争;⑤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在实际工作中取得显著的成绩,至少组织过一次学院及以上活动,并有较好影响或受到表彰,学年考核优秀;⑥带头参加各项文体活动,并在创建文明校园活动中表现突出;⑦当学年未受任何违纪处分。

(二)学生团体奖励

先进班级:各班级按照《华侨大学先进班级评选办法》的要求和评选标准认真进行自评和总结,实事求是做好相关数据的统计,并提供工作总结和参评的相关材料。

四、几点说明

1.各班级在评选过程中,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不能擅自放宽。

2.各项个人荣誉称号在满足评审条件的基础上,按照名额控制数以班级为单位申请,由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讨论后确定最后推荐人选。

3.本学期初转至我院的学生,如符合2014-2015学年荣誉称号评选条件,建议其向原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4.以上所有个人荣誉称号的审批表及汇总表纸质版提交的时间截止到1030日下午1700,提交地点为团委C5-306宋老师处(纸质汇总表须经班级公示无异议并由班主任签字)汇总表电子版文件发送至邮箱2076464618@qq.com

5.班级在组织学生评选和申报时要严格按照各类评选条件进行(特别是综合测评、学习绩点、社区表现分、体质健康标准、学年考核结果等),若在审核时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将直接取消参评资格,不再从所在班级增补名额。

6.各类荣誉称号不可兼得,但可与校奖学金兼得。各类校级荣誉称号评选办法请参看2014年版《学生手册》、《境外学生手册》。

 

附件:附件.rar

1.华侨大学学生荣誉称号审批表

2.华侨大学学生荣誉称号报送汇总表

3.华侨大学先进班级审批表

4.华侨大学先进班级报送汇总表

 

 

 

                             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2015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