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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9-18点击:[]

各班级:

根据《土木工程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2008年修订版),现将做好2014—2015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采用纸质测评,各班级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密实施,充分发挥综合素质测评的导向作用,杜绝弄虚作假。

二、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土木工程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严格实施综合素质测评的方法和步骤,确保综合素质测评公正、准确。

三、各班级要指导学生按照《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认真做好综合素质测评自评项目;班主任要组织班级学生干部、学生党员以及普通同学代表组成测评考核小组,核实自评成绩,对涉及到每个学生加减分的项目和分值进行核实、补充,认真做好综合素质测评互评项目;计算每位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得分,按学生测评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汇总,班主任对综合素质测评分数进行审核,无误后签字确定分数。经班级公示无异议后由班主任填写《华侨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汇总表》,927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2076464618@qq.com,命名为XX班综测。汇总表、测评表及纸质证明材料927日下午17:00前交至院团委C5-306宋宸仪老师处。

四、学生综合素质自评、互评及班主任审核时间为917日—927日。

 

    附件:

 附件1-3.rar                            

 

 

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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