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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5年贤銮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9-15点击:[]

各班级:

为激励优秀贫困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根据《福建省泉州贤銮福利基金会第二十八届(2015年)奖学、助学实施细则》和《华侨大学贤銮福利基金会优秀贫困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暂行)》相关规定,拟于9月下旬评选2015年贤銮福利基金会优秀贫困学生奖学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遵照《华侨大学贤銮福利基金会优秀贫困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暂行)》的有关规定执行(见附件1)。

二、评选要求

1.各班级在开展评选活动时应严格掌握评选标准,认真实施评选方法,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贤銮福利基金会优秀贫困学生必须从各班级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须为2015-2016学年阳光成长计划同学)中产生。申请者的学习成绩认定为入学以来的平均学习绩点。

3.名额及比例分配

贤銮福利基金会优秀贫困学生奖学金奖励额度为1000/人。我院可按照评选条件推荐候选人3名。

4.申请者应先填写《华侨大学贤銮福利基金会优秀贫困学生奖学金审批表》(见附件3),并提供有关家庭经济收入的证明,经班主任推荐,学院评审后送交学生处,学生处组织推评候选人,进行全校公示后将公示结果向贤銮福利基金会推荐。

5.请各班级于917日上午11:00前将推荐的优秀贫困学生填写的《华侨大学贤銮福利基金会优秀贫困学生奖学金审批表》(一式二份 正反面打印)提交至学院C5-306宋宸仪老师处,电子版申请表及班级汇总表打包发送至2076464618@qq.com邮箱,并以班级命名 

 

附件:贤銮奖学金附件.rar 

                    

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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