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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5年“林圣奇、卢志红”奖励基金(明月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1-24点击:[]

 

各班级:

为鼓励土木工程学院的学生勤奋学习、奋发向上,提高综合素质,根据《华侨大学“林圣奇、卢志红”奖学基金(明月奖)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我院拟于近期评选2015年“林圣奇、卢志红”奖励基金(明月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具有正式学籍的土木工程学院本科学生。

二、奖励类别

1、科技创新奖学金

2、艺术创意奖学金

当年度只能申请参评其中一类奖学金。

三、奖励范围

(一)科技创新奖学金

1、在各级各类科技创新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个人或团队;

2、学生在教学计划规定范围内的各类优秀课程设计;

3、在各种竞赛或社会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组织者。

(二)艺术创意奖学金

1、在艺术创作、建筑设计、文艺表演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个人或团队;

2、在各种艺术创意方面的竞赛活动中有突出表现的组织者;

3、在各类杂志或刊物上有突出表现的编写者。

四、评选等级和金额

1、一等奖(各1名):标准为2000/学年;

2、二等奖(各1名):标准为1000/学年;

3、三等奖(各1名):标准为500/学年。

五、评选原则和办法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宁缺勿滥”的原则,由学生个人或团队提出申请,并填写《华侨大学“林圣奇、卢志红”奖学基金(明月奖)申请表》,由学院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审(评审小组成员由学院党委书记、分管科研副院长、团委书记、院办主任、负责学生科创辅导员、建筑制图专业教师等),并送交林圣奇先生核准。                                            

六、发放方式

1、学院为奖学金获得者颁发奖学金和获奖证书;

2、学院为奖学金获得者造奖学金发放表,经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和学院领导审批后,送交校财务处,由财务处直接将奖学金打入获奖学生银行卡中。

七、材料递交要求及时间

申请者需提交《华侨大学“林圣奇、卢志红”奖学基金(明月奖)申请表》以及所获奖项或表现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1125日上午1100前提交到学院团委办公室C5-304周超老师处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81号)附件:华侨大学“林圣奇、卢志红”奖学基金(明月奖)申请表.doc华侨大学“林圣奇、卢志红”奖学基金(明月奖)申请表

 

 

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20141123

 

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201411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