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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5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2-16点击:[]

 

各班级:

根据《关于2015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15531号)。现将我校相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依据《华侨大学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201311月修订)、《华侨大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20128月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报、审核流程

1.个人申报:申报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台湾、港澳及华侨本科学生。每人限申报一项,个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申报表格(见附件1),并提供相应的评选材料。

2.学院审核:学院按照相关评选办法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学院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2),对申报人进行综合排序,根据排序进行确认推荐。

3.学校复核:根据学院的排序及教育部的名额分配进行复核。

三、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指导学生认真填写表格并准备好相关材料,规范“学院”“专业”名称,按全称填写。

2.申报学生需提交的材料包括:《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一份,《2015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推荐表》、成绩单(加盖公章)、证件复印件各一式两份。

3.请各班级根据初审情况进行拟推荐名单排序,并按照排序填写《2015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拟推荐名单汇总表》,请于1225前将纸质评选材料上交宋老师处(C5-306),并将附件4的汇总表电子版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宋老师邮箱:2076464618@qq.com

 

附件:附件1-4.rar

1.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2.2015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名额分配   

3.2015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推荐表

4.2015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拟推荐名单汇总表

 

 

 

                               土木工程学院

                          2015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