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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9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09点击:[]

 

毕业班

根据《华侨大学学生荣誉称号授予办法》(华大学〔201434号)文件精神,拟于5月至6月期间评选2019届优秀毕业生,同时征集优秀毕业生风采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名额

1.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名额:

研究生按毕业生总数的7%评选,本科学生按毕业生总数的5%评选(见附件1)。

2.优秀毕业生风采录征集推荐名额:见附件1。

二、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参评的研究生需满足:

1)学位论文综合成绩达到85分及以上;

2)学习成绩为优良的课程数占学习总门数的80%及以上,课程最低成绩不低于70分;

3)学术论文要求:

硕士毕业研究生在学习期间独立完成或以第一作者在三类B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提前毕业的须在三类A及以上期刊上至少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文章必须已见刊发表,用稿通知无效。

博士毕业研究生在学期间独立完成或以第一作者在一类B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文章必须已见刊发表,用稿通知无效。

2.参评的本科学生需满足:

1.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学生综合素质测评2017-2018学年综测)成绩排名在全班前15%,且总平均绩点排名在全班前20%(境外生综合素质测评2017-2018学年综测)成绩排名在全班前70%,且总平均绩点排名在全班前70%);

2.《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大一到大四任意一年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写明具体分数和学年。

3.在校期间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或“优秀共青团干部”等校级以上荣誉称号。

4.在校期间未受违纪处分。

5.对服从国家需要,自愿到国家重点保证单位、边远省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报送时间及要求

1.根据上述文件,严格掌握评选标准,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推荐名额应严格按照推荐名额控制数执行。参加《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双学位项目并获得双学位的优秀毕业生名额单列,由国际学院组织评选。

3.为编印《2019届优秀毕业生风采录》,请各学院从推荐的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中挑选表现突出的毕业生(综合考虑各种就业类型),填写《2019届优秀毕业生风采录征集推荐表》和主要事迹材料(纯文字,不插图片),同时附个人生活照电子版2张(文件格式为.jpg,不小于3M,辨识度高,适用于后期排版调整)。个人主要事迹严格控制在1000字以内(字数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入册),主要从思想表现、学习成绩、综合素质等方面表述,要求文字通顺,突出亮点,事迹详实,以第一人称的方式记叙,主标题要凝练推荐人选事迹的主要特点,副标题为“XX学院XXX事迹材料”。

4.请于521日前将优秀毕业生申报材料(审批表、成绩单及汇总表)各一式一份上报。本科生相关材料以班级为单位报送至宋老师处(C5-303,电子文档发送至:2076464618@qq.com汇总表可以班级为单位每班填报一份。研究生提交材料时间另行通知。

5.学院组织评审后63日前将优秀毕业生申报材料(审批表、成绩单及汇总表)和优秀毕业生风采录征集材料(推荐表、事迹材料、生活照电子版)各一式一份上报。本科生相关材料报送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文档发送至:zztx@hqu.edu.cn;研究生相关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电子文档发送至:ygb@hqu.edu.cn。

 

附件:1.华侨大学2019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控制数

 2.华侨大学2019届优秀毕业生审批表(本科)

 3.华侨大学2019届优秀毕业生审批表(研究生)

 4.华侨大学2019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本科)

 5.华侨大学2019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研究生)

6.《华侨大学2019届优秀毕业生风采录》征集推荐表

土木工程学院

2019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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