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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土木工程学院港澳台侨及外国留学生导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03点击:[]

 

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文件

土木〔201916


关于遴选土木工程学院港澳台侨及

外国留学生导师的通知

全院教职工:

为更好地体现华侨大学办学宗旨,贯彻华侨大学教学质量提升计划,为港澳台侨及外国留学生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提高学业指导水平,推动人才培养国际化。学院制定《土木工程学院港澳台侨及外国留学生导师制实施方案》,并决定遴选港澳台侨及外国留学生导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导师遴选条

1.遵循教师自愿申请和学院统筹安排相结合的原则,由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遴选。

2.每位导师指导的学生总数原则上不超过3名。配备的导师应关心热爱学生和熟悉人才培养工作,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并具备一定的跨文化交际能力。

二、导师工作职

1.根据港澳台侨及外国留学生学习基础和特点,帮助港澳台侨及外国留学生制订学习计划,实行因材施教;指导港澳台侨及外国留学生选课,开展学习方法的指导,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激发学习热情和主动性,提高学习质量和效率;

2.指导港澳台侨及外国留学生参与学术与科研训练,指导其做好毕业论文选题工作,培养学生良好的学术态度,提升学生创新研究能力,鼓励优秀本科毕业生攻读本校硕士研究生;

3.了解港澳台侨及外国留学生个体发展需要,了解生源地所在国家社会人才需求信息,及时进行职业指导和创业指导;

4.结合文化背景、宗教信仰、生活习惯等,为港澳台侨及外国留学生提供指导,帮助其适应大学生活,解决生活上的实际困难;

5.配合港澳台侨及外国留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及境外生工作辅导员,做好以下工作:

1)做好港澳台侨及外国留学生的思想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工作,关心学生身心健康,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2)引导港澳台侨及外国留学生快速融入中国学习生活,加强境内外学生的融合,培养对中国友好的情感;

3)做好港澳台侨及外国留学生的安全教育、证照管理等相关工作。

6.导师应积极与任课老师沟通,就学生学习情况、学习指导的意见建议进行沟通。

三、导师相关权

1.每学年完成年度指导任务的导师,根据《土木工程学院教师服务任务考核办法》予以计算教师服务分。

2.学院每学年对完成一个指导周期的导师进行考核,对于考核合格的导师,由学院按照指导一位学生每学年10个课时计算,一次性发放报酬补贴。考核结果前10%的优秀导师,由学院给予额外奖励。

四、导师报名流

1.有意向担任导师的教师,认真阅读《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港澳台侨及外国留学生导师制实施办法》(附件1);

2.填写《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港澳台侨及外国留学生导师推荐表》(附件2),并于20194月10日前将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mxgb@hqu.edu.cn。学院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推荐的导师进行综合考查,遴选导师人选,并颁发聘书。

3.本学期将为2018级港澳台侨及外国留学生配备导师,具体双选工作将另行通知。

附件:

1.《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港澳台侨及外国留学生导师制实施办法》

 2.《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港澳台侨及外国留学生导师推荐表》

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2019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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