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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7-2018学年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一良励志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0-15点击:[]

土木〔2018〕61

  

各班级:

为激励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奋发向上,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根据《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一良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拟于2018年10月评选土木工程学院“一良励志奖学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1.评选范围

遵照《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一良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附件1),申请人应为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及研究生(2018级本科生和研究生暂不符合申请条件);

2.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修养和高尚的道德情操,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且未曾受过任何处分(不得有违纪行为发生在2017年9月11日-2018年8月31日);

2)本科学生:学习认真刻苦,原则上2017-2018学年绩点排名班级70%以内;积极参与各项社会实践、志愿服务、课外科技学术活动和其他学生活动;

3)研究生:学习认真刻苦,2017级研究生学位课程成绩优良率应达到80%以上,2016级以上研究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须以第一作者在相关专业领域CN号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并无学术不端行为;

4)社区表现分不在本楼幢后30%,或综合考评不低于98分(以学校公示的2017-2018学年社区表现分为准);

5)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再参与本奖学金的评选;受各种资助的总额不高于10000元/人/年(如2017-2018学年国家助学金、励志奖学金等,并包含本项)。不具有资助性质的学校奖学金、学院奖学金,以及各类助学贷款,不包含在总资助金额中。

 

二、评选要求

1.在开展评选活动时应严格掌握评选标准,认真实施评选方法,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名额及比例分配。本学年“一良励志奖学金”拟资助学生约25-40名,根据家庭及本人实际情况,每人资助2000—5000元。原则上,2015、2016、2017级本科生每班推荐1人,研究生推荐不超过6人,境外生单列名额2-3人。评审坚持“严格程序,按需资助”,避免过度资助,本学年未使用完毕的名额,将留待以后学年统筹使用。

3.申请者提供《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一良励志奖学金审批表》(附件2,一式一份)及以下佐证材料各一份:

本科生:2017-2018学年成绩单(加盖学院公章);《高等学校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或其他证明;参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课外学术活动相关证明材料。

研究生:2017-2018学年成绩单(加盖学院公章);《高等学校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或其他证明;参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课外学术活动相关证明材料;发表学术论文复印件(期刊封面、封底、目录、论文页)。

班级进行初审后,于2018年10月26日前将申请材料汇总至学院C5-303 陈竹林老师,并将《土木工程学院一良励志奖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tmxgb@hqu.edu.cn。

 

附件:

   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一良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

   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一良励志奖学金审批表

   土木工程学院一良励志奖学金申请汇总表

 

 

 

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2018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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