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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组织开展福建省第六届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17点击:[]

各班级:

现将《关于组织开展福建省第六届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的通知》(团闽委联〔2017〕6号)转发给你们,通知本班级在福建省境内创业,处于创业起步阶段的在校生或毕业未满3年(时间截至2017年7月1日)的毕业生于3月10日—4月4日登陆华侨大学团委网站(http://tuanwei.hqu.edu.cn)下载《福建省第六届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申请表》,填写并准备相关材料,45日下午5点前将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及相关材料的复印件汇总后,提交到校团委两校区办公室(泉州校区:金川活动中心二楼204室;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A614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校团委科技创新邮箱:hqukjcx@163.com。同时,学校评审会将结合“创青春”华侨大学大学生创业大赛等竞赛获奖作品进行选拔。

土木工程学院

2017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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