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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厦门校区2016年度兵役登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3-25点击:[]

 

各班级:

根据省征兵办《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征兵登记工作的通知》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福建省征兵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为做好今年征兵准备,打牢征集新兵质量基础,现就做好2016年兵役登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对象及条件

兵役登记对象为在我校厦门校区各学院就读,且20161231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

兵役登记对象的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男性公民,符合兵役登记年龄,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均应参加兵役登记。按照兵役机关安排,符合条件男性青年,应登陆“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实行网上兵役登记。

二、兵役登记时间和方法

(一)宣传发动(415日前)。各班级结合学生毕业工作,通过贴通告、开班会、讲政策和发短信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二)组织登记(620日前)。在校大学生自愿参与兵役登记,可登陆“全国征兵网兵役登记”通道,进行网上兵役登记。

三、其他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兵役登记是高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学院要把此项工作纳入学生毕业就业工作范畴,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完成。

(二)要宣讲政策规定。除学校统一安排主题宣讲外,各学院要广泛深入宣传《国防法》、《兵役法》等政策,增强广大适龄青年的国防观念和依法服兵役意识,为推进工作落实营造良好氛围。

(三)要严密组织实施。各学院要把在外实习的毕业生纳入工作范围,积极组织在校生和毕业生上网报名,确保各项数据填报准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