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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16-04-27点击:[]

根据华侨大学《关于做好201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的通知》(研究〔2016〕25号)及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订2016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成立土木工程学院2016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周克民

成员:郭子雄     苑宝玲  董毓利

二、复试细则

1、复试的基本分数线

外语不低于40分,业务课不低于60分,总分不低于170分复试考生名单见附件1

2、总成绩构成说明

(1)总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初试成绩(换算百分制)×初试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权重,四舍五入取整。

(2)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权重设置:初试成绩权重为50%,复试成绩的权重为50%。

(3)关于面试成绩,由面试小组每位成员对每个考生按百分制独立评分。在所有评分中,去除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取平均值作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

3、复试不及格者(60分以下)不予录取;政审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程序

定于201653日(星期在华侨大学厦门校区组织2016博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工作。复试期间食宿由考生自理。

1、报到

时间:20165314:30-15:30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大道668号

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楼办公室C5-403

联系电话:0592-6162789

2、复试资格审查

报到时,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携学生证)及复印件(须考生本人签字确认,下同);

2)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一张近期 1 寸免冠彩照,用于体检;

4)体检表见附件2,厦门校区无校医院,考生自行到当地二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给所在学院,周末及节假日不能体检,请注意合理安排体检时间);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以复试,对已进入复试的学生不按规定的时间来我校资格审查及复试,则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录取。

3、面试安排

面试时间:53日下午16:00

面试地点:厦门校区土木工程学院会议室C5-406

面试内容:

   1学术水平考查。主要考查内容包括: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等,并对考生进行英语能力测试。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查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

考生在面试时围绕上述内容首先做简短自我介绍,然后回答面试专家提问。

4、录取确认

(1)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学院网上公布,请关注网站信息;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录取时需确定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将人事关系、档案转入我校。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在录取前须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并按合同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4)考生在复试时须同时确定指导教师。

5、交通指南

①火车:由各地前来厦门参加复试的考生,建议搭乘火车直接抵达厦门北站,转乘BRT快1线快速公交车直达学校(华侨大学站下车)。

②汽车:抵达杏林客运站或集美长途车站,建议可搭乘的士直接到华侨大学(费用约20-25元)。

③若乘坐飞机抵达高崎机场,T4航站楼抵达则到高崎T4候机楼站乘坐快1线至华侨大学;T3航站楼抵达,则建议搭乘的士至县后BRT站(费用约12元),转乘快1线至华侨大学站。 

6、其他

请各位考生途中注意安全,尽可能出行前记好学院联系电话,如有问题可与学院老师咨询。学院联系电话:0592-6162789

四、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相关规定、时间安排如与上级部门的规定有冲突,以上级部门的规定为准,本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由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土木工程学院2016年博士招生复试名单.pdf

 附件2:体检表.pdf

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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