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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学院关于2017年接收推免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9-23点击:[]

根据华侨大学《关于做好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华大研〔201645号)及《土木工程学院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土木〔201661号)文件精神,现就我院2017年接收推免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欢迎获得免试资格的全国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生报考我院。

一、优惠政策

1、所有推免生均可享受优秀新生奖学金及第一学年普通学业奖学金

1985“和“211”高校推免到我校的研究生新生,或我校绩点排名本专业前10%的推免生,可获得新生奖学金20000/人。

2)外校推免到我校的研究生新生,或我校绩点排名本专业前30%的推免生,可获得新生奖学金18000/人。

3)所有推免生均可享受第一学年普通学业奖学金5000

2、完善的奖助贷体系

 

备注:具体奖助政策以研究生院、学生处等归口管理部门出台的正式文件为准。

3. 由学院提供资助,鼓励研究生对外交流,推免生优先推荐

为了鼓励我院研究生参与国际学术交流,我院设立对外交流资助项目,资助标准:①赴国外交流:硕士生、博士生一次性资助3万元;②赴境外交流(仅针对香港地区):硕士生、博士生一次性资助1.5万元。该资助计划施行两年以来,共计有10余名研究生接受资助,赴美国、澳大利亚、台湾(已不在资助范围)等地进行学术交流活动。

二、接收办法

按照《土木工程学院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土木〔201661号)执行。

附链接:http://civil.hqu.edu.cn/s/54/t/823/f9/38/info129336.htm

1、接收推免生条件

1)所有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本科学习期间无任何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它违法、违纪、处分记录,并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

4)在校期间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优先考虑。

2、考核办法

1)推免生接收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成立考核小组,由考核小组所有成员针对学生的面试表现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即为学生的面试得分,面试按百分制计分。

2)面试内容:

①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内容包括: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个人的专业发展潜力以及对本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考生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生外语听说能力。

②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行为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本学院的推免生可免予复试。

4)考核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推荐程序

1、查询招生专业目录

有意申请我校者访问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或者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我校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附链接:http://yjszs.hqu.edu.cn/a/zhaoshengnews/shuoshizs/2016/0922/595.html

2预报名

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前,请有意向推免至我校的研究生,将个人简历、成绩单及相关材料(如获奖证书等)的电子版发至邮箱2335845784@qq.com进行预报名,如有问题,请咨询陈老师(0592-6162707)。

3、网上正式报名

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于有效时间内,登陆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补充个人信息并注册,按网上要求和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完成网上报名。注意:无论是否提前通过邮件发送申请材料,凡有意申请我校者必须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完成网上申请。

4、复试

    1)学院依据推免生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审查,确定拟同意复试名单并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有关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后请推免生上网确认。

(2)确认接受复试通知的推免生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复试,请关注网页信息及保持通讯畅通

(3)复试时须携带所有申请材料原件交相关学院审核,包括:①所在院校有关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原件);②《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已获得的有关学术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或承担的课题等)或获奖证书或外国语水平考试成绩单以及推免生本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④体检报告,提供所在地县级人民医院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盖章后的升学体检报告原件交至复试所在学院。

5拟录取

根据复试结果,择优录取,并将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报送校研招办,向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收拟录取通知,如逾期未同意,学校有权撤回拟录取通知并取消考生拟录取资格。

注意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公示,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取消其学籍。

2我校已录取的推免生,按照教育部要求,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统一考试。

3我校已录取的推免生应遵纪守法,认真完成学业。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学士学位及相应毕业证书者,学校将按教育部要求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

4、体检政审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5本通知解释权归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五、联系方式

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C5-403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      邮政编码:361021

联系电话:0592-6162707(陈老师)

Email2335845784@qq.com(陈老师)

学院官网:http://civil.hqu.edu.cn/

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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